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呼叫晴空編輯,我有問題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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魚寶寶 5 級
發言日期 2015-06-13 22:27
如題,有人發現晴空網誌上編輯回覆說,不能把十個角色中一部分角色分配到別的公司。
(挑出來的角色全部都是你旗下的藝人,所以如果想安排敵對公司的競爭對手,請另行自創角色喔,謝謝!)

那麼我想問:真的不能把其他角色分配到其他公司嗎?那我改名字裡的一個字算不算違規?

最後麻煩你們回答我的問題了(鞠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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魚寶寶 2 級
發言日期 2015-06-14 21:41
完全不會取名,有現成角直接丟進去+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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魚寶寶 4 級
發言日期 2015-06-14 22:06
很好奇..是要在6/28前完成作品並字數6萬以上
還是6/28前完成6萬以上字就好了呢?

幫我解答一下啦OA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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魚寶寶 3 級
發言日期 2015-06-14 22:07
我也是前天發現這問題,所以這周末都把時間花在修改設定上面,把兩隻湊進同一家公司了(扶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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草莓魚 5 級
發言日期 2015-06-14 22:12
樓樓上的阿柔
6/28前要六萬字 但不一定要完結作品
如果你要寫八萬 妳就在28前先寫到六萬字之後
在正式截稿(或之類的)時間之前完結作品就好

印象中看的規則是這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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草莓魚 2 級
發言日期 2015-06-14 22:13
我覺得我LAG了,
但是看到這個話題覺得很有趣就繼續接著XD

我猜不給放其他公司是怕醜化角色形象欸XDD
如果要跟別的公司打仗(?)的話,
雖然正面競爭很有看點,
但是抹黑或是奇怪的小動作感覺各種出現也是很有戲劇效果啊XDD
可是代價就是這麼做的人會黑掉,
萬一黑掉那個是出版的其他本的主角怎麼辦ˊ_>ˋ

也許為了避免麻煩就(RY
以上純屬個人猜測ww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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魚寶寶 4 級
發言日期 2015-06-14 22:14
好的謝謝你唷..
因為大家都好幫忙我..
如果因為字數不夠...
或沒打完而...
會感覺很自責的>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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魚寶寶 5 級
發言日期 2015-06-14 22:31
to蝕鈴 我也有想過這樣,如果是這樣的話,那我改(抽泣

TO柳柔
晴天表示:(獲得優勝作品須達字數8萬字以上方可出版,因此參賽作品可於連載期間把整部作品連載完,或是取得優勝通知後把字數補齊。但若未達闖關標準的6萬字以上會直接進行淘汰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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閃電魚 5 級
發言日期 2015-06-14 23:43
這裡真的好好看喔 (坐下吃爆米花
大家都好認真的為對方解題

既然都解完了,我幫千江明月扶腰好了

#我猜要寫同公司的原因,可能跟角色原設有關,
如果它真的是遊戲,原設應該也是同一家公司的人
如果作者寫成不同公司,就跟它原設屬性不同,出書的話不就自打嘴巴X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