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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比賽簡直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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魚寶寶 3 級
發言日期 2015-06-02 23:27
這個比賽根本是在比文氣而不是寫作能力

就算那文寫的爛 卻 因為達到標準而晉級

這個比賽也太爛了吧

要比就比寫手的文筆 或是 敘述小說劇情的能力才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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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蛙魚 4 級
發言日期 2015-06-10 20:59
加油
先寫到六萬字在說囉
哈哈
門檻達成的話
寫起來比較有動力嘛
只要肯求助
大家都很熱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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草莓魚 4 級
發言日期 2015-06-10 21:59
是的豆豆魚請叫我小弓XDD(拇指
話說豆豆魚和東角菟的作品早先有收、剛剛順便跑去把子凌和以燕的也收了、只是想看的東西實在太多請容我慢慢再啃:P大家加油哦XDD(拇指aga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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草莓魚 5 級
發言日期 2015-06-24 00:24
看了有感,來說說我的看法,以下可能文長XDDDDD
(老人話多)

其實我覺得小說並沒有文筆好還是文筆差
也沒有寫得比較好或者比較爛
在市場上,不論是哪一種作品只會被以「商業」的角度來看待

賣得好,不論妳寫好不好就是大家搶著幫你出版
賣不好,就算文筆再好,最後也只能隱沒在市場裡

所以我覺得,這個比賽其實這樣要求人氣是正常的
因為書要賣,就不能沒有人買
出版社要賺錢,出版社的員工要領薪水,印刷廠也要賺...
若這本書不賣錢,那辦這個比賽公司就虧錢,這種事實在不太可能 (除非政府啦)

但反觀來說
最終得到首獎的人,可能也不是寫最好的,只是人氣最高的
(背後代表意義就是可以讓出版社賺錢)
(或者背後意義是這個人背景硬到出版社願意讓他出版XD)

也有人為了生存,放棄自己喜歡寫的題材,迎合市場
最後雖然可以藉由小說賺到一點錢或名聲,但可能不是很快樂

嘛!
不過人生這麼短,既然大家都是喜歡寫小說的,就開心寫吧!
寫不完,那就算了,反正繼續寫總會寫完嘛~
人氣不高,那就算了,反正繼續寫總會有一天讓大家認識妳嘛~

希望樓上諸位不要放棄
一起加油吧~

然後我終於只剩下一萬字了
姊姊我每天上班加班只有半夜跟假日可以寫小說都可以寫剩下一萬
妳們也可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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草莓魚 4 級
發言日期 2015-06-24 23:51
偶發現大家都很熱衷探討這個話題,那我就來說說自己的意見好了。

上述的置頂文,這麼說也沒錯(比文氣,而不是寫作能力)或許這麼說有些偏頗,所謂爛不爛不是誰說了就算,POPO已經擺明說了,這是比賽阿!也定出規則當然能獲得四項標準的人,是值得恭喜的。

那不管四項規定你覺得合不合裡,那就是徵文的規定,你可以忽略,然後高興寫自己爽的就好。如果想過關的就會努力,拼六萬字,然後其他。

當初我刪了徵文的第一本,之後又覺得心癢,於是又從來,那已經是13號了。
想想也知道不可能達成,最基本的字數都不可能,遑論其他。
不過,這不重要,再說本人沒有習慣去別人家串門子,也就沒辦法像一些人有熱鬧的粉絲團,累積人氣等等。

如果真的再乎這些的話,那我不嘔死了,會一邊打一邊罵,所以再決定參加這個徵文的時候,就是玩的心態,好玩就多玩一些,不好就擺著,大不了刪除而已。

我覺得再這場文字遊戲中,並沒有誰贏或輸,贏家是出版社,那大家只是在這場遊戲中,被規則規範,然後互相角力,競爭,盡而相互合作等等。

反正沒有抱著任何非得要的目地,你就不會覺得這啥規定是很不公允的。
再者上頭說(寫手的文筆,或是敘述小說劇情的能力才對)這只是某些人的看法,所謂文筆的標準並不一定,或許你覺得某人的文筆爛,或者敘述小說的劇情不佳,可是相對的,編輯卻認為OK呀!

那位阿漪說的也對,我覺得喜歡文字的人,真的不用計較這麼多,很多表象的東西,何必在意,也不用這麼憤世忌俗,所以什麼都不想,才能再裡混的快樂。

忍不住看了標題,碎嘴幾句,希望不會得罪人。
本人滾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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魚寶寶 4 級
發言日期 2015-06-25 02:51
給樓上的話,其實我也是在11號才知道,12號才動筆,現在已經過5萬字了… 我是上班族,也有其他的練習等著我… 說了這麽多,就是想說不要放棄嘛!

其實呀,我並不是特別喜歡文字,可是最喜歡幻想。我想讓別人都知道我在幻想著什麼,所以才執筆的。

當然比賽是殘酷的,我完完全全感受到,可是參加了這個的我還真的有點開心,因為好像多了人生目標,也感覺到自己好像創造了什麼東西。

我要努力碼字了,要閃走了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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魚寶寶 3 級
發言日期 2015-06-25 05:51
一起努力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