徵文辦法
2012林語堂文學創作獎 徵件辦法

一、宗旨:為紀念林語堂先生對於文學創作之貢獻,並鼓勵中文創作人才,特設立林語堂文學創作獎。

二、獎名:2012林語堂文學創作獎

三、獎額:首獎一名,獎金25,000元;二獎一名,獎金15,000元;三獎一名,獎金10,000元;佳作兩名,獎金各5,000元。

四、作品字數及徵文資格:
(1)5000字以內之小說,限用正體中文書寫。(含標點符號)
(2)作品須為個人之獨立創作,並以未在海內外報刊、雜誌、網路以及各類媒體發表為限。
(3)主辦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參加。

五、報名及投稿方式:
採二類辦法同時並行,一為透過透過城邦‧POPO原創-征文舞台網站報名、投稿(詳辦法一),二則為透過林語堂故居網站報名、投稿(詳辦法二)。
(一)辦法一:
1.每人以投稿一篇為限。
2.請先註冊成為POPO會員並勾選「我要成為作家」,登入後於「我要寫作」新增書籍作品參加報名。
如果您在註冊上有任何問題,請點此讀者手冊
3.作品格式為書籍,完成作品後請於後台勾選該作品,點選「參加徵文活動」並選擇「2012林語堂文學創作獎」。或者回到本活動頁,點選上方『我要報名』按鈕,進行作品報名。
※報名簡易流程說明:註冊作家--> 建立作品--> 填寫報名表--> 完成報名。
(二)辦法二:
林語堂故居網站 http://www.linyutang.org.tw/(請詳見該網站報名及投稿方式 )。

六、評審辦法:
(一)分初審、複審、決審三階段進行。
(二)全體參賽作品若未臻水準,主辦單位得尊重評審意見,獎項予以從缺。
(三)初審:由獎評會核對資格與稿件格式,凡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。凡通過初審者,將於林語堂故居網站上刊登姓名與作品篇名 http://www.linyutang.org.tw 。
複審:由主辦單位聘請三位知名作家、學者擔任評審,圈選出入圍作品,交由決審委員會決審,並視作者意願,將作品上傳至林語堂故居網站。
決審:由主辦單位聘請三位知名作家、學者擔任評審。為求公平公正,採公開評審方式。評選出前三名及佳作,入圍決審之作品,收錄於紀念文集中,並致贈予得獎者。
(四)會議現場公布入選作品之總分及名次。凡同分同名次或有爭議情形,均由評審做最後投票表決。

七、注意事項:
(一)主辦單位有所有得獎作品出版權,並得發行專書或節選佳句作為文學推廣使用,不另支版稅稿費。
(二)參加徵文作品如經發現違反徵文辦法、參加資格,或有冒借、抄襲等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以及其他權益之情事時,一律取消資格,如已頒獎應立即退還所得獎金,並賠償主辦單位因此蒙受之損失。
(三)應徵作品、資料請自留底稿,恕不退件。
(四)徵文辦法若有修訂,得另行公告。
(五)所得獎金依稅法規定,獎金價值超過NT$20,000者,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10%稅額(外籍人士不論金額,一律扣繳20%稅額)。
(六)投稿作品請避免濫用諧音字、錯別字、火星文、注音文,並請使用正確的全形標點符號。
(七)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訂並公布之。

八、徵選及揭曉時間:
(一)收件日期:自2012年6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止。
(二)得獎名次經決審會議後,統一於2012年10月16日於網站公布。

九、特別說明:
為求參賽作品之公平,自2012年9月1日起所有參賽作品皆進入評選階段,於POPO征文舞台報名本活動之所有作品將無法進行編輯編修及刪除功能,直至2012年10月15日止。

指導單位:臺北市政府文化局、東吳大學
主辦單位:林語堂故居
協辦單位:城邦‧POPO原創、喜菡文學網www.pon99.net、幼獅文藝、東吳大學人文社會學院及東吳大學外國語文學院。

※提醒您,請在投稿時間內完成作品創作與張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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